網路行銷

UGC內容行銷怎麼做?從標籤設計到授權,一次搞懂完整流程

多數品牌把預算砸在精修過的形象照、找代言人拍攝的廣告影片上,可是顧客滑到一半,真正讓他停下來多看兩眼的,往往是另一個顧客隨手拍的開箱照,或是留言區那句「用了三個月,真心推薦」。品牌自己講得再漂亮,讀者心裡多半都很清楚,這仍然是一則廣告。

UGC 內容行銷做的正是相反的事,不是靠品牌自己講,而是把顧客自己拍的開箱照、寫的使用心得、社群上標記品牌的貼文,直接放進行銷素材裡。這批內容不用外包給攝影棚、也不必花大錢請代言人,卻常常比精修過的官方素材更讓人相信,同時能壓低製作成本、拉高轉換率。

只是「主動設計一套機制,讓顧客願意生產、品牌也拿得到授權」跟「被動等顧客自己發文」是兩回事,先從 UGC 涵蓋哪些內容、跟品牌自製內容有什麼差異講起,再一關一關往下拆怎麼把這套機制做起來。

UGC內容行銷從設計標籤活動、規劃誘因、取得授權、蒐集精選到追蹤成效,五個環節串成持續運作的循環
五個環節接力做完再回到起點,UGC內容行銷才會變成品牌長期倚賴的內容資產。

UGC 內容行銷是什麼?顧客主動生成的品牌內容

UGC(User Generated Content,使用者生成內容)指的是由消費者本人、而不是品牌自己創造出來的內容,常見的三種形式是文字心得(開箱文、使用評價、問答留言)、照片與影片(開箱照、使用情境影片、實測畫面),以及社群上標記品牌帳號或活動標籤的貼文。這三種形式常常混在同一則貼文裡出現,例如一則標記品牌的限時動態,同時包含一段實測影片與一行文字心得。

要分清楚 UGC 跟另外兩種常被混為一談的內容,關鍵在出資方是誰,以及讀者會怎麼看待它的可信度。品牌自製內容是官方自己拍攝、自己撰寫,讀者一眼就認得出這是廣告;付費網紅業配內容雖然出自第三人之口,但背後有金流往來,本質上仍是「品牌付錢請別人幫忙說話」;UGC 則是顧客自發,或雖然受品牌邀請、但沒有直接的金錢對價(可能只是抽獎機會或小額回饋),讀者感受到的是「這是使用者本人真實的反應」,信任度自然跟前兩者不同層級。

品牌自製內容一眼是廣告,付費網紅背後有金流,UGC由顧客自發、沒有金錢對價,讀者感受最真實
三種內容的差別在誰出資、讀者信不信,UGC因為顧客自發而最讓人相信。

重點不是「等著顧客自己發文、剛好被品牌看到」這種被動撿現成的做法,而是品牌主動去設計一套機制,讓顧客願意生產內容、品牌也能合法取得這些內容並拿去用。這中間牽涉到誘因怎麼設計、授權怎麼談、內容怎麼篩選與鋪陳,每一個環節都做對,UGC 才會變成品牌可以長期倚賴的內容來源,而不是偶爾撿到的幾張照片。

顧客生成內容比品牌廣告更容易讓人買單

值得主動花力氣設計這套機制,不是因為「UGC 比較真實」這種空泛的感覺,而是有具體數據可以回答兩個問題:消費者信不信任這種內容,以及它對生意有沒有實際幫助。

先看信任落差。Nielsen 在 2012 年發布的《Global Trust in Advertising》調查,橫跨 56 個國家、超過 28,000 名消費者,發現 92%的全球消費者表示他們最信任親友推薦與口碑這類「賺得媒體」,勝過任何形式的廣告,這個比例較 2007 年成長了 18 個百分點。Nielsen 隔年另一份規模更大的調查(涵蓋 58 個國家、逾 29,000 名消費者)則進一步指出,看到其他消費者在網路上分享的意見時,有 70%的受訪者表示會因此採取購買行動,僅次於親友口碑推薦的 84%,是所有廣告形式裡第二有效的一種。換句話說,消費者不只是「比較相信」顧客內容,還真的會因為看到它而動手下單。

再看轉換與體驗數據。Salesforce 在 2016 年一篇分析裡指出,導入 UGC 的網站,訪客平均會多花 90%的時間瀏覽網站;把 UGC 放進線上購買路徑裡,轉換率可以提升 10%。UGC 平台 EnTribe 在 2022 年一份針對美國消費者的問卷調查也發現,有 84%的受訪者表示,如果一個行銷活動裡有顧客生成的內容,他們會更信任這個品牌。這幾個數字合起來說明,UGC 不只是讓人多逛一下,還真的會影響下單意願。

成本這一塊對中小型品牌尤其實際。不用花錢請攝影棚拍攝、也不必支付代言費用,直接把顧客實拍的照片與影片當成素材使用,能明顯壓低內容製作的支出。這對沒有龐大行銷預算、養不起長期攝影團隊的品牌來說,是一條可以同時省錢又提升說服力的路,只是要先設計出一套讓顧客願意生產內容的機制,才能真的拿到這些好處。

數據顯示92%消費者最信任口碑、70%會因網路意見購買、84%因活動有顧客內容更信任品牌,導入UGC還能讓訪客多花90%時間、轉換率提升10%
信任與成效兩方面的公開數據,說明UGC內容行銷為什麼值得投入。(資料來源:Nielsen、Salesforce、EnTribe)

設計品牌標籤活動,讓顧客主動貼文分享

進入實際做法的第一關,是設計一個好記的品牌標籤,搭配合理的誘因,讓顧客主動在社群上發文、標記品牌。這一步的重點不是隨便掛一個看起來很潮的 hashtag,而是標籤本身要有辨識度、誘因要對應顧客真的願意為此花時間拍照或寫心得的動機,兩者缺一不可。

只要誘因牽涉到抽獎、贈品這種帶有機會性質的給付,品牌方最好先了解台灣的扣繳規定,避免活動辦到一半才發現漏了行政程序,臨時手忙腳亂。

好記又獨特的品牌標籤命名原則

一個好用的品牌標籤,第一個判準是好記、好搜尋。標籤太長、拼字太複雜,顧客打到一半就放棄;標籤太像通用詞(例如單純用品牌名加上「開箱」兩個字),又會跟其他品牌、其他活動的內容混在一起,搜尋起來一團亂,也很難追蹤成效。第二個判準是盡量避免需要額外解釋才懂的雙關語,顧客願意標記,多半是因為看得懂、講得出口,繞太多彎的巧妙設計反而是自我設限。

國際知名案例可以看出標籤怎麼跟活動主題直接掛鉤。美妝品牌 Glossier 把招牌的粉紅色包裝當成品牌識別的核心,並透過#GlossierPink 這個標籤,鼓勵買家分享自己拍到的粉紅色包裝與妝效照片,品牌再從中挑選內容轉發,讓標籤跟顏色、產品、社群內容形成一個持續滾動的生態。健身服飾品牌 Gymshark 則用#Gymshark66 這個標籤發起為期 66 天的健身挑戰,參與者從第一天開始拍下起始照,堅持到第 66 天再上傳成果照,整個挑戰的設計本身就會自然產出大量帶著品牌標籤的「前後對比」內容。這兩個案例的共通點是,標籤不是憑空掛上去的活動代號,而是跟產品特色或活動玩法緊緊綁在一起,顧客用起來才會覺得順理成章。

折扣碼、抽獎與限量好禮,三種常見誘因設計

誘因大致可以拆成三種可操作的類型,各自適合不同的經營情境。第一種是折扣碼或現金回饋,成本最低、規模化也最容易,適合當成日常經營的固定機制,例如顧客標記品牌並附上使用心得,就能拿到下次購買的折扣碼。第二種是抽獎,單次活動可以衝出比較大的聲量,但相對要處理中獎通知、獎品寄送,以及底下會談到的稅務問題,行政成本比折扣碼高一些。第三種是限量好禮或優先體驗資格,不直接花現金,比較適合想維持「精選感」、不希望活動顯得太商業化的品牌,例如挑選內容品質特別好的投稿者,優先寄送新品試用。

想知道對高涉入度顧客可以做到什麼規模,可以參考 GoPro Awards 這個公開可查的例子。GoPro Awards 是一個持續性計畫,鼓勵使用者提交自己拍攝的 GoPro 照片與影片,依內容類型給予不同等級的獎勵:一張值得紀念的照片大約可以拿到 500 美元,一段未經剪輯的原始影片片段大約 1,000 美元,一支完整剪輯過的影片作品則大約 5,000 美元,GoPro 每年為此計畫發出的獎金總額最高達 500 萬美元。這個規模當然遠遠超過大多數品牌能負擔的範圍,但它示範了,用實質的金錢誘因換取顧客內容,能吸引到願意投入時間與器材、產出高品質內容的重度愛好者,跟單純送折扣碼吸引到的投稿者,會是完全不同的兩群人。台灣多數品牌不需要照這個規模操作,但可以依自己的預算,在折扣碼、抽獎、限量好禮這三種類型裡挑一種或混搭,重點是誘因要對應到品牌想吸引的顧客類型。

折扣碼成本最低適合日常,抽獎能衝聲量但行政負擔較高,限量好禮不花現金、維持精選感
折扣碼、抽獎、限量好禮三種誘因各有成本與適用情境,依預算挑一種或混搭。

抽獎回饋容易被忽略的扣繳稅務

如果活動設計牽涉到抽獎,品牌辦「靠標籤或投稿抽獎」送出獎品或獎金給中獎的一般消費者,性質上屬於機會中獎的給與,這裡有一個常被忽略的行政細節要留意。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說明,給獎單位原則上要按中獎金額(或獎品的時價、自製成本)扣繳 10%所得稅,前提是中獎人是國內居住的個人,或是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;如果中獎人不是國內居住者,扣繳比例會提高到 20%。金額較小的獎品,如果每次中獎金額未達新台幣 2 萬元,可以不用預先扣繳。

這代表多數品牌辦的小額贈品活動,例如送幾支自家商品、幾張折價券,多半碰不到需要扣繳的門檻,不必太緊張;但只要獎品換成實體高單價商品,或是直接發放獎金,就有可能超過門檻,這時品牌方最好在活動辦法裡先講清楚「獎品是否含稅」,把扣繳的責任與計算方式寫明白,避免中獎人事後才發現自己領到的獎品或獎金,要先被扣一筆稅才能實拿,反而讓一場立意良好的活動留下不愉快的尾巴。

取得顧客內容授權,不能只靠標記帳號

這一關是整套 UGC 機制裡最容易被誤解、也最需要處理好的環節。很多品牌以為,顧客標記了品牌帳號,或是把貼文設成公開,就等於同意品牌可以拿去用在官網、廣告或其他商業用途,這個認知並不正確。

要把「授權」這件事做到位,有三個層面要處理:先弄清楚公開貼文為什麼不等於授權轉載,再學會怎麼具體開口取得同意、留下紀錄,最後是如果活動裡有給獎勵換內容,還多一層「要不要揭露」的義務。這三步都做到,「授權」就不是形式上點個頭就好,而是有具體步驟要走完。

公開張貼不代表同意品牌轉載使用

「貼在網路上就等於可以隨便用」是一個常見的誤解,實際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不是這樣規定的。智慧財產局在說明部落格常見的著作權概念時明白指出,作者將文章或照片張貼在網路上,並不代表作者「當然」同意網友可以任意轉載或另作其他利用,這跟作者透過出版社發行書籍,並不代表買書的人可以任意影印書籍是同一個道理。

著作權法第 61 條確實有一段合理使用的空間允許轉載,但範圍相當窄,僅限於「政治、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」,一般性質的開箱心得、生活照片、實測影片並不適用這個條款,而且前提是著作人沒有特別聲明不許轉載。也就是說,看到有人標記了品牌帳號、貼文也是公開的,並不能直接拿來當成品牌可以轉載使用的依據,未經授權就把顧客的照片重製、公開傳輸並用在商業宣傳上,很難主張這是合理使用。這一點最容易被忽略,卻是取得授權時最基本、也最容易漏掉的一步。

私訊取得同意的具體用語和留存紀錄

知道「不能隨便用」之後,下一步是把「取得授權」落到可以實際操作的層面。顧客標記品牌帳號、或使用活動標籤發文之後,品牌可以主動私訊,具體說明想把這則內容用在哪裡,例如「這則貼文拍得很棒,想用在我們的官網商品頁與社群廣告上,可以嗎」,把使用的管道講清楚,而不是含糊地問一句「可以用嗎」。

授權範圍最好一次講明白幾件事:可以使用的管道(官網、社群、實體廣告)、授權的期間、是否可以修改或剪輯內容,以及使用時是否會具名標註原作者。取得對方同意之後,記得把這個同意留下可查的紀錄,例如私訊對話的截圖或存檔,而不是口頭問過就當作完成,日後若有爭議,才有東西可以拿出來對照。

想知道一份完整的授權該包含哪些要素,可以參考 Apple「Shot on iPhone」活動的公開授權條款。使用者提交照片即等於授予 Apple 一項免權利金、全球性、不可撤回、為期一年的非獨家授權,允許 Apple 在看板、官網、社群帳號等多種管道使用、修改、公開展示與重製這張照片;而且條款特別載明,任何被實際使用的照片都會附上攝影者的具名標示。這份公開條款示範了一份完整 UGC 授權該講清楚的四件事:使用的管道範圍、授權期間、是否可以修改,以及是否具名,品牌在私訊顧客談授權時,照著這個架構問一輪,就不容易漏掉重要細節。

談UGC授權要一次講清楚可使用管道範圍、授權期間、能否修改剪輯,以及是否具名標註原作者
私訊顧客談授權時照這四件事問一輪,就不容易漏掉重要細節。

提供獎勵換取內容時,需揭露對價關係

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合規細節,發生在品牌用獎勵換取顧客分享內容的情境裡,例如送折扣、送贈品,或是投稿才有抽獎資格。一般讀者看到「顧客自己在社群分享心得」,不會預期背後有商業對價關係存在;如果品牌沒有讓創作者揭露自己拿到了贈品或報酬,就可能構成利益關係揭露不足。

依公平交易委員會〈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〉的規定,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如果具有一般大眾不會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,就應該在廣告中充分揭露,而且這項規定明確適用於社群網站推文形式的薦證,包括部落客推文與論壇發言。規範所附的範例也講得很直白,如果一位創作者因為免費取得產品而撰寫評論,讀者透過他自己經營的社群管道看到這篇內容時,並不會合理預期他是免費拿到產品才寫的,因此這位創作者就必須清楚揭露自己有免費取得產品這個事實,否則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時,就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的風險。

做法上其實不複雜,請投稿者在貼文附上一句類似「這是參加品牌活動投稿的內容」的說明就足夠,不需要因為擔心合規問題就乾脆不辦活動。把揭露這件小事放進活動辦法或投稿須知裡,讓每一位參與者都知道要附上這句話,就已經把這個環節做妥了。

建立顧客內容的蒐集與精選轉發流程

拿到授權之後,品牌需要一套固定的流程去收集、篩選、發布這些內容,否則 UGC 只會零散躺在各個顧客的個人帳號裡,永遠進不了行銷素材庫。

這三個環節環環相扣,蒐集管道不夠齊全,好內容根本進不來;精選標準沒抓對,進來的內容品質參差不齊;精選完卻沒有固定的鋪陳位置,內容做了也是白做。

顧客內容先用被動通知與主動投稿蒐集,經畫質、錯誤、肖像、調性四層精選,再鋪陳到商品頁、社群與廣告
蒐集、精選到發布的固定流程,讓拿到授權的顧客內容真的進得了行銷素材庫。

標記通知與投稿表單,集中蒐集顧客內容

收集的入口大致分成被動與主動兩種,兩種搭配用,才不會漏掉顧客真正分享的內容。被動的做法是設定好品牌帳號的標記與提及通知,定期檢視有哪些人標記了品牌或用了活動標籤;主動的做法則是開一個簡單的投稿表單或投稿信箱,明確寫清楚投稿資格、內容規格、截止時間,以及投稿者能拿到什麼回饋。

只靠被動等通知,會漏掉那些沒有直接標記品牌帳號、卻確實在自己的社群上分享心得的顧客;只靠主動的投稿表單,又會錯過那些願意分享、但不會特地跑去填表單的隨手發文。完整的蒐集流程應該包含定義用途、招募與告知、授權管理、品質審核與發布這幾個環節,把它們串起來,才能把「等顧客自己冒出來」變成「有固定入口可以主動去收」的具體做法。

精選標準,兼顧畫質、真實和品牌調性

精選不是只挑畫面拍得漂亮的那幾張。第一層要注意的是畫質與構圖這種基本門檻,模糊、光線太暗、構圖亂七八糟的內容,即使訊息內容再好,放上官網或廣告素材也不合適;但畫質只是門檻,不是唯一標準。

第二層要檢查的是內容有沒有錯誤資訊,例如顧客在心得裡誤植了產品的功效說法,這種情況需要先請顧客修正,或是品牌自己在轉發時調整文字,避免把不準確的說法一起放大。第三層是要留意內容裡有沒有出現非投稿者本人的其他人物,如果照片或影片裡拍到了其他人的臉,需要另外取得那個人的同意,不能只憑投稿者一個人的授權就直接使用。最後一層是跟品牌調性合不合,太過度商業化、太刻意擺拍的內容,反而會失去 UGC 原本該有的真實感,精選時要記得回頭檢查這一點,不是畫面越精緻就一定越適合拿來用。

把精選內容放進商品頁、社群和廣告素材

精選好的內容,實際上有三個最常見、也最有效益的位置可以鋪陳。第一個是商品頁,把顧客實拍的照片或影片放在商品頁上,直接影響潛在買家下單前那個猶豫的瞬間;第二個是品牌自己的社群版位,精選轉發顧客內容,同時也回饋原投稿者一些曝光機會;第三個是付費廣告素材,用顧客實拍的畫面取代棚拍素材,測試看看點擊率與轉換率是否真的比較好。

這一步不是錦上添花,而是有實際的商業效益可以佐證。前面提到的數據已經說明,把 UGC 放進線上購買路徑可以帶動轉換率提升 10%,顧客如果能在商品頁上看到其他消費者的實拍照片與影片,會更傾向完成購買,因為那些畫面回答了「這個東西實際用起來是什麼樣子」這個廣告照片回答不了的問題。三個位置不必一次全部到位,可以先從商品頁開始試,確認效果之後再逐步擴大到社群與廣告素材。

投稿量、互動率與轉換率是三個追蹤重點

機制上線之後,怎麼知道這套做法有沒有效,不是只看活動當下的聲量熱不熱鬧,而是要拆成三層分開追蹤:活動端看有沒有人真的投稿、內容端看精選轉發後的互動狀況、生意端看放進商品頁或廣告之後對轉換有沒有實際貢獻。三層分開看,才能判斷問題出在「沒人投稿」,還是「投稿的內容沒人想看」,還是「內容有互動但不影響購買」,這三種情況需要調整的地方完全不一樣。

活動端要看的指標是標籤使用次數、投稿數量、參與率,這一層反映的是誘因設計有沒有真的打中顧客的動機,如果投稿數持續偏低,該檢討的多半是誘因本身,或是標籤太難記、太難搜。內容端要看的是精選內容轉發後的互動率與觸及,這一層反映的是內容品質與品牌調性選得對不對,如果精選轉發後互動冷清,代表精選標準可能太寬鬆,或是選出來的內容跟品牌調性不搭。

生意端則是放上商品頁或廣告之後,轉換率、平均訂單金額是否有變化,這一層直接對應到前面提過的數據,有 UGC 展示的網站,訪客平均會多花 90%的時間瀏覽;把 UGC 加進線上購買路徑後,轉換率可以提升 10%;而且有 84%的消費者表示,行銷活動裡有 UGC 會讓他們更信任這個品牌。這幾個數字剛好對應到內容端與生意端該追蹤的方向,品牌可以把自己的實際數字拿來跟這幾個公開數據對照,看看差距在哪裡、值不值得繼續投入資源優化這套機制。

把單次標籤活動養成長期的內容來源

前面談的每一個環節,最終的目標不是辦完一次活動就結束,而是要讓 UGC 變成一個持續運作的常態內容管道,具體做法包括把持續投稿、內容品質穩定的顧客培養成長期合作對象,以及把顧客內容回頭拿來檢視、調整既有的行銷素材與文案。

把常投稿的顧客培養成長期分享夥伴

比起每次活動都想辦法找新臉孔,重複邀請那些已經證明願意持續投稿、內容也拿得出手的顧客,效率會高出很多。對這些顧客,品牌可以給予固定但輕量的回饋,例如優先體驗新品、給一個長期有效的固定折扣、在品牌帳號上固定轉發他們的內容,讓他們感受到自己被品牌記得,而不只是被利用完一次就結束。

這種安排不必簽到網紅等級的合約,也不用支付高額報酬,維持一種輕量、互惠的合作關係即可。重點是讓這群顧客從「偶爾投稿的普通參與者」,慢慢變成「品牌長期願意配合、也樂於配合」的分享來源,這批人累積得夠多,品牌就不用每次辦活動都從零開始招募。

用顧客內容反過來調整行銷素材和文案

顧客自己描述產品的用語、拍攝時選的角度與情境,往往比品牌內部寫出來的文案更貼近潛在買家實際會搜尋、會產生共鳴的說法。品牌內部團隊寫文案時,難免會用比較專業或比較官方的角度去描述產品特色,但顧客自己說出口的那句話,通常更貼近真實使用情境裡會冒出來的疑問與感受。

品牌可以定期回顧收到的 UGC 內容,留意裡面反覆出現的用詞、拍攝角度、使用情境,把這些線索回饋進官方文案與素材規劃裡。這麼一來,UGC 就不只是拿來借用的免費素材,也變成品牌理解顧客怎麼看待自己產品的一個持續來源,長期做下去,品牌自己寫的文案,也會越來越貼近顧客真正在意的那些點,而不是憑內部團隊自己的想像去猜。這套機制從標籤設計、誘因、授權、蒐集精選到追蹤成效,每一關都做到位,UGC 才會從「偶爾撿到的幾張照片」,變成品牌可以長期倚賴、持續產出的內容資產。

資料來源
  1. Global Trust in Advertising and Brand Messages (2012) — Nielsen
  2. Global Trust in Advertising and Brand Messages (2013) — Nielsen
  3. User-Generated Content is Transforming B2C Marketing (2016) — Salesforce
  4. 2022 UGC Survey Results — EnTribe
  5. GoPro Launches GoPro Awards — GoPro
  6. The Shot On iPhone Challenge Official Rules — Apple
  7. 著作權法第61條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
  8. 部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 —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  9.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 — 財政部
  10.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