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品牌設計的語境裡,VI 是視覺識別(Visual Identity)的縮寫,指的是一個品牌看得見的那一整套外貌,跟 Unix 系統裡的文字編輯器 vi 沒有關係。
名片上的藍、官網上的藍、門口招牌上的藍,各自差了一階;標誌旁邊的字體,到了簡報裡又換成另一套。每一件單看都過得去,湊在一起卻不太像同一個品牌。問題多半不是誰的設計不好,而是沒有人把「這個品牌長什麼樣子」寫成大家照著做的規格。
VI 就是把這件事寫下來的系統:標誌、色彩、字體這些基礎元素,加上它們套進名片、網站、招牌時的規則。只是這個詞常和 Logo、品牌識別混著用,範圍講不清楚,規格也就寫不出來。
視覺識別 VI 是什麼?
Visual Identity 的中文是視覺識別,簡稱 VI,是企業識別系統(CIS,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)三個組成之一。它管的是品牌「怎麼被看見」,也就是標誌、色彩、字體、圖像這些視覺元素;至於品牌「說什麼、做什麼」,是別的層次的事。
史丹佛大學的識別網站把視覺識別描述得很直白:從徽章、色彩、字體到校園影像,這些視覺元素組合起來,讓史丹佛的傳播有一個獨特的外貌。同一個網站也提醒,使用者在用史丹佛的名稱與徽章時,就是在代表整所學校說話,所以要保持一致,也要保持品質。
把視覺寫成規格,原因就在這裡。做名片的人、架網站的人、排簡報的人往往不是同一個,用的軟體和材質也不一樣,沒有寫下來的規則,每個人只能憑印象重畫一次。所以 VI 不等於 Logo,Logo 只是其中一個元件;它也不是畫完就交差的美術作品,而是一組寫成規格的視覺元素,加上套用這些元素的規則。
VI 是 CIS 的視覺層,方向由理念識別決定
CIS 由理念識別(MI)、行為識別(BI)、視覺識別(VI)三個部分組成。MI 說的是品牌相信什麼,BI 說的是品牌怎麼做事,VI 則負責把這兩者轉化成看得見的畫面。三者之中,VI 是對外最先被看到的一層,但它的畫面方向不是美術自己決定的,而是從前兩者推出來的。

順序也就跟著固定下來,MI 先定,BI 與 VI 再展開。VI 脫離了品牌理念,就只剩下「好不好看」的個人判斷,沒有可以回頭對照的依據。
同一個理念能發展出不同畫面,由行為識別收斂方向
Mazda 在 1974 年建立了一套企業識別(CI)系統,以企業標誌、Mazda 專用字體與 Mazda Blue 三個元素為基礎。依照 Mazda 的說明,這套系統代表公司對企業識別的承諾,比單純的視覺品牌化更深,設計目的是統一並反映公司在各業務領域的價值。標誌、字體、色彩這三個元素,也正好對應 VI 基礎系統的三個核心。
理念在先、畫面在後的關係,史丹佛大學的品牌頁講得很直接:品牌本質是透過性格特質,捕捉「我們是誰、做什麼」,這個本質可以影響對外溝通的外觀、感受與語氣,是溝通的起點。
同一個理念可以發展出不同的畫面。假設龐果設計的品牌理念是「把複雜的事講得讓人安心」,它可以走溫暖圓潤的路,也可以走俐落克制的路,兩種都說得通,所以才需要行為識別裡的做事方式來收斂方向。這也是為什麼不能先挑好看的畫面,再回頭編一套理念來配。
Logo 只是 VI 的一個元件
Logo 是 VI 裡辨識度最高的元件,卻不是全部。只有 Logo、沒有色彩、字體與套用規則的品牌,一到名片、官網、招牌就容易各自走樣,有人重新描了一個版本,有人配上自己喜歡的顏色,也有人把標誌拉寬塞進版面。
「標誌不變、規則寫厚」的例子,可以看 IBM。它的 8 線標誌由 Paul Rand 設計,基本設計自 1972 年起沒有改變,設計語言頁卻另外寫了一整套規則。線條上,正片版的黑色線條畫得比白色間隙粗,放在深色底上的反白版,白色線條則畫得比黑色間隙細,目的是讓兩個版本的線條在視覺上看起來粗細相近;空間上,標誌四周要保留等於其高度的距離,作為最小的不受干擾空間;用法上,標誌也不應被放進容器形狀,或被修改、加上裝飾。標誌之所以能在各種場合保持一致,靠的是這些規則,而不是標誌本身。

品牌識別涵蓋語氣,VI 只管看得見的部分
「品牌識別」(brand identity)和「視覺識別」也常被混用。品牌識別的範圍比較大,包含品牌主張、價值、語氣與整體體驗,VI 只是其中視覺的那一塊。史丹佛大學的識別網站就把兩者放在不同入口:Brand 區放品牌宣言、語氣與口吻、訊息;Visual Identity 與 Design Elements 兩區,則放標誌、色彩、字體、攝影這些看得見的元素。
落到實務上,色彩、字體、標誌、圖像風格的決定屬於 VI;品牌語氣、訊息主張則不屬於。兩者偶爾會互相牽動,品牌主張一旦改了,原本的 VI 還適不適用,就得跟著重新檢查一次。
基礎系統把品牌的外貌寫成固定規格
基礎系統是 VI 的第一層,也是所有應用的來源。標誌、標準字、標準色是三根柱子,再加上輔助圖形與圖像風格,撐起品牌的整體外貌。應用端的名片、網站、招牌都從這裡取材,不能另創一套。
少了任何一根柱子,應用端都會出現落差,像是有 Logo 沒有標準色,各處配色會慢慢走樣;有色彩沒有字體,版面一換,品牌的味道就跟著換。國際品牌與機構列出的基礎元素也大致如此,Mazda 以標誌、字體、色彩三個元素為核心,史丹佛大學則把設計元素分成色彩、字體、攝影、圖形元素與圖示。
標誌與標準字的組合規則,以及替代字體的備案
標誌負責讓人一眼認出,標準字負責讓品牌名稱在出現的每個地方,都維持同一個字形。Mazda 的企業標誌在 1975 年採用,是整套識別系統的核心,旁邊另配有 Mazda 專用字體;IBM 則把標誌寫成有版本、有預留空間的規格。標誌與標準字可以分開使用,也可以組合使用,只是組合的方式一定要寫清楚,例如標誌與文字之間的距離與相對位置。
標準字也不是「隨便挑一個好看的字體」,而是固定下來的字形,或是專屬的字體。史丹佛大學的做法很值得參考,它指定 Source Sans 3 與 Source Serif 4 兩套主字體,另有 Roboto、Roboto Condensed、Roboto Mono Spaced、Roboto Slab 四套輔助字體,同時備有「系統字體」替代方案,因為識別用的字體不一定每個人的電腦都有,協作或分享模板時,可以改用各電腦都有的替代字體。規格要預想到「對方電腦裡沒有這套字」的情況,標準字才真的在各處都派得上用場。
標準色要同時備齊印刷與螢幕色值
標準色在 VI 裡不是「一個顏色」,而是一組在紙上與螢幕上都要對得上的色值。史丹佛大學把色盤分成三類:主色、輔助色(取自校園建築與加州景觀),以及網頁互動色(考量數位使用與無障礙標準而開發)。三類各有分工,主色撐起品牌印象,輔助色用來變化,互動色則專門用在螢幕上的介面。
印刷和螢幕要各寫一組,是因為兩者的呈色原理不同。以史丹佛為例,校方規定核定色 Cardinal red(Pantone 201C)與 Palo Alto green(Pantone 3298C)必須用於標誌,並在所有數位專案、印刷與宣傳品中對色;數位檔使用頁面上列出的 RGB 或 HEX,印刷與宣傳品則由供應商對照核定的 Pantone。它同時說明,網站上呈現的顏色並不打算對應 Pantone 色彩標準,換句話說,Pantone 是對色的原點,螢幕上的色值只供螢幕使用。

輔助圖形、攝影與圖示只需規定風格方向
基礎系統的最後一塊,是標誌、色彩、字體之外的視覺語彙,包括輔助圖形、攝影風格與圖示風格。史丹佛的設計元素導覽,就把攝影、圖形元素、圖示和色彩、字體並列,視為同一層的基礎規格。
這幾項屬於基礎系統,是因為它們是素材的來源,而不是某一個成品。規格要寫的是風格方向,不必每張圖都規定,例如攝影寫取景與色調,圖示寫線條與填色。最常見的缺口,是手上只有 Logo 與色卡,一到做簡報、社群圖,各人就開始各畫各的。把這一塊補齊,品牌在沒有 Logo 的版面上也能被認出來。
應用系統把基礎規格帶進每個接觸點
應用系統是 VI 的第二層。它不是另一套設計,而是同一套基礎規格套進不同媒介後的樣子。基礎系統是規格,應用系統是示範,兩者不能反過來,由應用端的某一件成品去決定規格。

套用的時候,一定會遇到尺寸、材質、螢幕這些限制,所以成熟的 VI 會附上調整規則,說明縮小時怎麼辦、換材質時怎麼辦。至於先做哪些,通則是接觸頻率高的先做,名片、網站和社群頭像會排在大型看板之前。
實體媒介受尺寸與材質牽制,最需要統一的來源
名片、信紙、招牌、載具這類實體物件,同一個標誌放上去,要依尺寸縮放,也要依材質調整色彩的呈現。實體應用的製作管道多,經手訂製的人也多,最需要一個統一的來源。史丹佛大學的識別網站有專門的印刷區塊,涵蓋名片、信紙、贈品與模板。名片與信紙可以向它推薦的供應商訂製,想交給外面的印刷廠,也能下載範本自己編修,讓各單位做出來的成品維持同一個樣子。
NASA 在 1976 年 1 月發行的圖形標準手冊,則把規範延伸得更廣,管理範圍涵蓋 NASA 的標誌、出版品、載具標示與看板,手冊自述的目的,是讓機構的計畫目標在對內與對外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傳達。載具與看板本來就是尺寸、材質差異最大的應用,由同一份手冊統一管理,成品才不會各走各的。
同一個顏色印在不同材質上,看起來可能會不一樣,所以有些規範會附上材質的注意事項;標誌縮到很小時,也要另外寫好對應的處理方式。
螢幕媒介要另外寫字體與色彩規則
把印刷規範原封不動搬到網站與 App 上,常常會出問題,所以成熟的 VI 會為螢幕另寫一套。NASA 目前的品牌指南就把印刷與數位的字體分開規定,印刷用 Helvetica 與 Garamond,NASA 的識別組合與官網網址須使用 Helvetica;數位介面則採用 Horizon Design System,用 Inter 處理標題與展示、Public Sans 處理內文、DM Mono 處理數字與小標籤。
色彩也有同樣的情況。前面提到史丹佛大學為了數位使用與無障礙標準,另外開發了一組網頁互動色。IBM 的標誌分成正片與反白兩版,同一個標誌放在深色或淺色底上,需要不同的版本。螢幕版不是印刷版的縮小,而是要把螢幕上的對比、可讀性與互動狀態一併考慮進去。
VI 手冊通常分成規格與示範兩部分
把基礎系統與應用系統收進同一份文件,就是 VI 手冊,有時也叫品牌規範或識別手冊。它通常前半寫規格,也就是基礎系統,後半放示範,也就是應用系統。規格講的是「必須怎樣」,示範講的是「做出來長怎樣」,前者是依據,後者是參考。
一份完整手冊的目錄,順序大致是:
- 品牌理念簡述
- 標誌及其版本
- 標準字
- 標準色
- 輔助元素
- 組合與禁止用法
- 應用示範
- 檔案與聯絡窗口
最後一項常被省略,卻很重要。規則再完整,總會有手冊沒寫到的狀況,要有一個人可以問,大家才不會自己亂猜。NASA 的品牌指南頁就列出了詢問標誌使用與圖形規範的聯絡信箱。
規格部分要寫到版本、保護空間、背景色和禁止用法
一份手冊的規格部分會寫到多細,可以對照 NASA 的品牌指南。它針對 Insignia(圓形標誌)列出了多種版本,包括全彩、單色,以及加白線的單色版;規定了保護空間,也就是標誌周圍必須保留的空白;全彩版偏好放在白、黑、灰或銀色(PMS 877)的純色背景上,換成其他顏色的背景,則要維持足夠的對比。
Logotype(Worm,字樣標誌)的規定更細,只能以 NASA Red、白色、黑色呈現,或放在很淺的背景上;NASA Red 的版本不能放在黑色、很深或中等明度的背景上,也不能改用 NASA Blue 呈現,這兩種用法都要經過授權才能例外。另有一條關於使用目的的限制,Insignia 與 Logotype 不得用來暗示對外部組織、計畫或個人的背書或支持。
IBM 的規則同樣具體,除了前面提到的預留空間,以及不可放進容器形狀、修改或加上裝飾,還規定使用深色或淺色底色時,前景與背景色階至少要差五階,才能維持對比與可讀性。版本、空間、背景、禁止用法這幾類條目,手上已有手冊的品牌不妨逐一對照,看看缺了哪幾條。

規範鬆緊依對外授權多寡而定,標誌與標準色仍是固定核心
同樣叫識別規範,鬆緊差別很大。NASA 的品牌指南有明確的禁止與需授權條件;史丹佛大學的識別網站則聲明,這裡提供的創意元素不是強制命令,而是輔助全校一致傳播的工具。IBM 對第三方使用標誌,則是逐案評估,並要求對方遵守指引。
嚴格型適合對外授權多、第三方使用多的品牌,因為使用者不熟悉品牌,鬆了就容易走樣;引導型適合內部單位多、又需要保留彈性的組織,因為使用者本來就在品牌裡,給方向比給禁令更有效。不管鬆緊,標誌與標準色幾乎都屬於不可變動的核心。規範太鬆,結果是各做各的;規範太緊,則是沒人願意用,最後同樣各做各的。
VI 的長期維護,留下來的是規則與系統
VI 不是做完就封存。常見的更新觸發有兩種:品牌策略改變,或是媒介改變。IBM、NASA、Mazda 三個案例各走了一條路:標誌幾乎不動、靠規則維持;標誌被撤下,又在多年後回歸;同一個標誌隨策略與媒介被重新定位。三者的共通點是,留下來的都是規則與系統,元素本身可以調整。
更新時也有先後之分,規則先於畫面。先改手冊與基礎元素,再往應用端推;反過來做,只會讓各處的版本更亂。
IBM 的標誌不動,持續維護的是規則和第三方使用審核
這枚由 Paul Rand 設計的標誌沿用了 50 多年,IBM 持續維護的並不是標誌本身,而是周邊的規則,包括版本、色彩、預留空間與第三方使用規範。穩定不等於不管理,正好相反,是因為標誌不動,規則才更需要有人持續看管。
IBM 對第三方使用標誌的管理尤其明確。供應商想標示自家方案由 IBM 支援、IBM 贊助的活動與協會、共同行銷,都屬於第三方的使用要求,每一件都逐案評估,標準包括是否適當、雙方關係是否清楚、傳播內容與方案的所有權是否清楚等。所有第三方都必須遵守指引,以確保各種訊息中的 IBM 品牌識別一致。不變的是設計,持續維護的是規則與使用審核。
NASA 的標誌撤下 28 年後回到火箭上
NASA 的 Worm 標誌由 Richard Danne 與 Bruce Blackburn 在 1975 年設計,1976 到 1992 年間是 NASA 的正式標誌。1992 年起,除了服飾與紀念品之外,Worm 退場,NASA 恢復使用由 James Modarelli 設計、1959 年啟用的 Insignia。
28 年後的 2020 年,Worm 隨 Crew Dragon Demo-2 任務重新出現在 Falcon 9 火箭的側面。NASA 說明,Insignia 仍是主要標誌。這個案例說明,一套 VI 的元素可以被撤下,但只要規格與手冊留著,要回歸時就有依據可查。1976 年 1 月發行的圖形標準手冊(NHB 1430.2),至今仍可在 NASA 的網站下載。
Mazda 的標記隨銷售策略與數位媒介重新分工
Mazda 的 CI 系統在 1974 年建立、企業標誌在 1975 年採用,之後標記的分工又調整過幾次。1997 年,Mazda 調整了在國內外經營多個品牌的銷售策略,為了把旗下品牌重新統一在 Mazda 名下,新設了品牌標記(brand symbol),原本的企業標誌改為企業標記。2015 年,標記改為帶有立體金屬質感的設計;2018 年,企業標記重新定義為文字標誌,並與品牌標記的質感對齊,基本規則是文字標誌與品牌標記搭配使用。
2025 年,品牌標記調整成更俐落、更適合數位環境的樣式,文字標誌則採用更現代的樣式,新版會與現行的標記並用,依場所與媒介特性選用最合適的版本。從這條時間線可以看到,VI 內部的分工可以隨策略與媒介調整,而不必整套推翻重來。
規模小的品牌,先定出別人照著就能用的最小規則
多數品牌沒有 NASA 或 IBM 的人力,也不需要一本幾十頁的手冊。最小可用的 VI,判準只有一個,就是換一個不認識這個品牌的人拿到,也能做出一致的東西。
假設要替龐果設計寫一頁就夠的規則,內容大致是這樣:
- 標誌:橫式、直式兩個版本,加上一個反白版,註明各自用在什麼場合
- 色彩:一個主色加一個輔色,印刷與螢幕的色值各寫一組
- 字體:中文與英文各指定一套,旁邊註明電腦沒有安裝時的替代字體
- 空間與尺寸:標誌四周預留的空白,以及標誌縮小的下限
- 禁止用法:3 到 5 條,例如不拉伸變形、不更換顏色、不放在雜亂的照片上
- 應用示範:名片、官網首頁、社群大頭貼,這三樣最常被拿來用
動手的順序是先定品牌理念與定位,再寫基礎規則,最後才做應用。往後新增的應用物,不管是新的簡報範本還是活動海報,都回頭對照這一頁,而不是從上一件成品複製出來。
規則寫出來之後,總有要更新的一天,到時同樣先改規則,再改成品。史丹佛大學把創意元素視為輔助一致傳播的工具,而不是強制命令,這個思路對規模小的品牌尤其實用。規則的目的是讓別人更容易做對,而不是讓人覺得綁手綁腳。
VI 的價值不在手冊有多厚,而在別人拿到它之後,做出來的東西像不像同一個品牌。規則寫得再少,只要標誌、色彩與字體有固定的寫法,往後每一張名片、每一個網頁、每一則貼文,就有可以回頭對照的依據。還沒有這一頁的品牌,不妨先從標誌版本、主色與字體三件事寫起,品牌長大之後,再一節一節補厚就行。
